中国巨头环球新材料秘密洽购默克颜料部门,谈判进展曝光!中国巨头环球新材料秘密洽购默克颜料部门,谈判进展曝光!环球新材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正与德国默克公司就收购后者的颜料部门展开激烈的谈判,消息人士透露,这一消息引起了全球市场的广泛关注。环球新材料作为中国着色剂制造商,在香港上市,并以其知名品牌Chesir销售颜料产品,而默克则是一家德国跨国企业,在颜料领域享有盛誉。
尽管谈判仍在进行中,但该消息已经引起了市场的剧烈波动。据预计,这笔交易可能使默克颜料业务的估值接近10亿欧元。默克的股价在交易消息公布后迅速上涨,创下五个多月以来的最大涨幅,令人瞩目。截至目前,默克公司的估值已达到约666亿欧元,显示了市场对这笔潜在交易的乐观态度。环球新材料主要通过合成云母等材料生产珠光颜料,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涂料、塑料、化妆品和汽车油漆等领域,为这些产品带来独特的闪亮效果。
1、要约收购期限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1、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4、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报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2、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与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的区别是什么?收购要约的期间是指要约的有效期限。《股票条例》第49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有效时间从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但对最长要约期间没有规定。《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7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收购人发出要约的时候就默认已经进入收购期限了。在投资者发出的“要约”中,肯定有一个“承诺期限”,即受要约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应当在这个“承诺期限”内作出是否接受要约(卖出自己持有的股份)的意思表示,而收购期限,是整个“收购行为”的完成期限,其中已经包括了“承诺期限”。